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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時間2016年2月18號,以恩和我終於公證結婚囉!!!
我其實是看日子來公證,畢竟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天,還是要翻農民曆挑個好日子!
公證前一個星期我就先到法院登記並且預約公證日期,2月18號到再回到法院請牧師公證
在美國公證第一步驟就是要先到法院登記(稱Marriage License)
登記後的24小時才能在合法牧師的見證下完成整個結婚儀式,這樣才能拿到結婚證書(Marriage Certificate)!
美國總共有50個州,法院公證結婚規定以州政府來制定的,所以要先上網確認囉!
我們在馬里蘭州(Maryland)的法院結婚,起碼需要一位證人見證及簽名
儀式開始,牧師會開始念一串... (太緊張,都沒在聽)
唸完後,牧師會請你發誓並且重複誓詞,接著交換戒指
PS.兩人一直對看又很想笑耶!
聽到最後一句"我現在正式宣布你們結為合法夫妻,新郎你可以親吻新娘了!"
然後我就撲上去親吻我的新郎囉~
如我所說,我是曬黑的新娘~
感謝以恩的家人前往來參加我們的公證儀式!!!
還是無法相信我從女朋友升等為老婆,
接著我們要開始忙碌新居,婚禮PARTY和綠卡申請... 真的讓人頭痛阿!
§延伸閱讀§
關於小Q和以恩的結婚準備請看→雙喜日記
關於小Q和以恩的愛情故事回顧→LOVE STORY
相識相愛過程請看→緣分這樣來的
無尾熊+兔子=異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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